1. 往返交通:全程使用空调旅游车,根据人数安排用车大小,确保每人 1 个正座。交管局规定,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车上所有人员都需占座(包括手抱婴儿),禁止超载。如有超载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司机有权拒绝开车。小童请在报名时交纳座位费。司机工作时间以每日所含景点开始至全部游览结束为准,为保证团队出行安全,请勿要求司机超时工作。如特殊情况需司机加班,须征得司机同意并支付相应增加车费。
2. 景区门票:所列景区首道大门票,景区内小交通不含(环保车/索道/电瓶车等)。湖南博物院周一闭馆,改为游览长沙简牍博物馆。如遇其他景区/景点闭馆无法参观,亦不添加其他景点,也不做任何赔付。无线耳麦为赠送项目,如遇无线耳麦设备检修无法使用,无费用可退,也不做任何赔付。
产生优惠门票现退:
韶山首道门票:半票退 10 元/人(60 岁以上均半票优惠,无免票),滴水洞:半票退 10 元/人,免票退 30 元/人
3. 用餐标准:全程含 3 早 2 正餐,餐标 30 元/人。长沙中餐为火宫殿 30 元小吃券+赠送全店通用 9 折券,1自由选座点餐,推荐品尝小吃:臭豆腐、龙脂猪血、肉丝馓子、荷兰粉。。。);韶山中餐为团队围桌餐,10 人一桌,9 菜 1 汤,不满 10 人一桌,菜数递减。如:9 人一桌 8 菜 1 汤,8 人一桌 7 菜 1汤。中餐为旅行社指定合法经营、资质齐全的餐厅提供,不含餐游客自行选择餐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与之相关的责任。
4. 住宿标准:含行程 1 晚指定酒店住宿,不提供自然单间,如遇单男单女请补单房差。为支持环保事业,政府下文规定,酒店不免费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客人自备。办理入住手续时,每间房都需交纳押金,退房时查房无损将全额退回。行程中标注酒店为参考,在不降低住宿标准的情况下,我社可根据行程游览的实际情况调整具体住宿酒店。
5. 导游服务:国家初级导游员服务。导游员已通过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导游资格证考试并颁发导游证,受文旅部和旅游行业官方认可。每位导游都会尽全力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如您在旅途中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提出,我们将努力改正并取得进步。也请您给予导游充分的理解与支持,这对我们是莫大的鼓励和荣幸。
6. 责任保险:我社已含旅行社责任险,意外险由组团社或游客自愿另行购买,如出现意外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赔付(建议组团社一定要含意外险,参加此行程,即默认组团社已替客人买好意外险)。
7. 购物安排:全程无指定购物店。每个景区都设有购物区,为景区基础商业配套,非旅行社指定购物店。请您仔细辨认,谨慎选择,理性消费。若发生消费者权益受侵犯,我公司将协助配合您处理相关事宜,但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8. 儿童标准:身高 1.2 米以下的儿童含旅游车车位费、2 个正餐、导游服务费、综服费,其余自理。儿童门票自理费用:1.2M-14 周岁以下:0 元/人,14 周岁-18 周岁:30 元/人。
旅行费用不含 travel expenses are not including
1. 景区交通:因个人选择不一,景区内的交通可根据您个人需求自由选择乘坐。
①天马停车场至爱晚亭环保车 20 元/人/单程、30 元/人/往返;
②橘子洲电瓶车 40 元/人/往返;
③花明楼电瓶车 20 元/人/往返;
④滴水洞电瓶车 20 元/人往返。
2. 其他费用:游客的个人消费及《费用包含》条款外的费用本行程不含。
1. 为保护韶山风景区生态环境,解决景区交通拥堵问题,韶山市政府启动了景区交通换乘系统。凡进入韶山景区参观的游客都须购买环保车票 20 元/人(已含),此为消费项目。购票后,旅游车凭购票凭证开特别通行证,可载客进入景区指定靠点,部分景区无需换乘环保车。
2. 刘少奇同志故居、毛泽东同志故居、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湖南博物院等景点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参观,请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
3. 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对行程先后进行调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游客自身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变更,我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4. 散客拼团参团说明:散客拼团为各大旅行社联合收客发班,不同于独立包团的一对一服务,会发生团友和导游的变化,游客的地域,年龄,体力,想法,民俗习惯等各有不同,需要游客之间相互包容,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游客服务,让此次旅途更加美好!
5. 行程中所标注时间仅为参考,具体以当天实际游览情况为准。行程受气候,路况,节假日,交通抵离时间,景区排队与管控,游客自身,不可抗力等因素会发生变化和调整,敬请知晓并理解。
6. 请严格遵守时间观念和集体观念,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约定时间和地点集合,且已影响其他游客的行程,旅行社有权离开进入下一个行程,请您自行乘车与团队汇合,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