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安排:日本迪士尼乐园+大阪环球影城双乐园,畅玩您的假期
行程安排:东京进名古屋出,两点进出
精华景点:银座/科学未来馆/台场高达/浅草寺/新宿都厅/富士山/忍野八海/西湖合掌村/日本平/清水寺/二三年坂/抹茶体验/伏见稻荷大社/大阪城公园/心斋桥/道顿堀
品味美食:特色温泉料理+京都汤豆腐+日式鳗鱼饭+日式拉面套餐,升级特色餐和牛海鲜料理放题(3000日元)

- 参考航班:MU593 08:00-13:25 航班起飞前三小时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集合,搭乘东方航空国际航班飞往霓虹之国,准备开启精彩的旅途。抵达后,导游接机入住酒店。
- 酒店早餐后,可自行选择以下线路安排: A【迪士尼乐园(陆地/海洋)一日游含门票】; B【科学未来馆】(不含门票)、【台场高达】

- 【浅草寺】、【新宿都厅】、【银座】、【富士山】(远观)、【忍野八海】

- 【西湖合掌村】、【YETI滑雪场】(含门票&雪盆)、【日本平展望台】


- 【综合免税店】、【清水寺】、【二年坂、三年坂】、【伏见稻荷大社】、【茶道体验】
- 【日本环球影城】(含门票)


- MU2026 19:15-23:25 【大阪城公园】、【心斋桥】、【道顿堀】、【免税店】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最终行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敬请以出团通知为准。
费用包含:
1.交通:西安起止往返团队经济舱机票含税费,团队经济舱,含行李23公斤,手提7公斤;客人一经确认,机票不得更改、不得签转、不得退票;
2.签证:日本旅游团队签证;
3.门票:所列景点首道门票;
4.用车:境外旅游空调大巴车;
5.用餐:行程中所列团队用餐;
6.酒店:全程舒适性酒店标准双人间;
7.导服:全程导游服务(专业领队+地陪导游服务);
8.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含:
1.出发地往返机场接送服务;
2.护照费用;
3.全程6晚酒店单房差2400元/人;
4.6岁以上儿童须占床,2-6岁儿童占床与成人同价,不占床-500元/人;
5.出入境个人物品海关征税,超重行李的托运费、保管费;
6.因交通延阻、战争、政变、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7.航空公司临时通知增加的燃油附加费;
8.以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它项目;
9.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因国家规定,失信人不能乘坐飞机,顾游客需承诺自身为非失信人,如没有提前告知,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国家制定失信人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
※赏樱赏枫期间游览日本,如遇天气、气候因素(下雨、颱風、氣溫)使其凋落或未綻開會依往原景點純欣賞,請見諒!
※因日本旅游资源须提前预定,资料一经送签,机票、签证、酒店、餐食、导游服务、旅游用车、景点门票等全部确定,如临时退团会造成损失,请尊敬的游客安排好您的出行时间!
※日本海关规定19年4月22日起,严查入境日本时非法携带任何肉制品、畜牧制品入境,违反者将被罚款100万日元或3年有期徒刑!
1.此行程为参考行程,往返航班根据航空公司情况以及淡旺季有所调整,以出团行程和航班为准;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本社有权调整行程顺序的权力;行程中请服从领队和导游安排。
2.团队机票不得签转、更改及退票;
3.根据新旅游法规定如遇地震台风瘟疫罢工航班延误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影响旅游行程的,行程不能继续的,原团款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如行程可以继续的所产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4.境外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如现金、护照、有效证件、珠宝首饰等)自行妥善保管,若丢失,领队可在不影响行程正常进行情况下协助处理,不承担任何责任问题。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但不承担任何责任问题。
6.请参团前核对通行证及签注的有效期,如因此问题无法通过海关,一切损失及责任由客人自理。
7.若团队中出现单男单女,一律以加床或拆分夫妻等方式解决,领队有权利根据情况调整安排,如要求住单间需补单间差。
8.根据新旅游法规定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否则旅游社有权利向当地中国使馆报案。
9.70岁以上老人随团须有陪同,若无陪同需要由医院开具健康证明以及客人家属签字证明。
10.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11.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1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同旅游者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钱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