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行社代订机票等城市间交通费用;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包价项目景点(区)的第1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
2、30 人成团;
3、住宿:第1晚及第四、五晚入住当地指定酒店(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入住双人标间。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旅行社会安排同团的同性团友与其拼住,若客人无法接受旅行社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的,则须在报名时补房差入住双人标间。其余 2 晚入住在邮轮上。
4、用餐:全程含 8 正 5 早(陆地段含 4 正 3 早:餐标 25 元人餐)、(邮轮上含 3 正 2 早餐,全程为自助餐)所有餐食如自动放弃,款项恕不退还。
5、用车:全程用车根据团队人数安排旅游空调车。
6、退团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4-7日:扣总团费50%
行程前3-1日:扣总团费80%
行程开始当日:扣总团费100%
一、特别说明:
(1)行程中登岛、登艇等活动顺序,均依据潮水进行组织安排,以实际情况为准。
(2)行程中各项海上、船上、岛上活动,受天气影响会有调整更新,以实际安排为准。
(3)行程中各项海上活动、船上活动,会定期调整更新,以实际安排为准。
(4)海上接驳、 登岛游玩时请注意安全, 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不得擅自下海。
(5)具体用餐时间、用餐安排、船体活动时间、登岛时间和安排请留意收听船体广播,以广播时间和内容为准。
二、西沙旅客出行要求:
(1)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持有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报名(非中国大陆公民:持港、澳、台、华侨和外籍护照人士不可报名)。
(2)限10-7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曾有特殊病史: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严重鼻窦炎、严重贫血、眩晕症、癫痫病、哮喘病、狂躁症、抑郁症等精神疾病谢绝参加。
(4)醉酒者、重度晕船者、孕妇谢绝参加。公安机关在案、在刑、在逃、取保候审人员,曾有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言论者,曾参加传播反动思想的邪教组织者谢绝参加。
(5)在符合报名条件下,游客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西沙旅游申请表》、《西沙旅游安全告知书》 等材料。
(6)六人间/四人间按床铺售卖,为散客拼房(男女混住);预定此类舱位时,2人起订,须按照1上1下起预定,同一订单无法安排全为上铺或下铺,敬请谅解。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申请表+告知书。
(2)超龄客人按照船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登船时需提供:申请表原件、告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 个人携带物品建议
1.建议出行装备:太阳帽、太阳镜、防晒衣、外套、沙滩鞋(谢绝拖鞋)、运动鞋、便于行动衣着、游泳衣、个人药品、相机、电池、充电宝(以备不时之需)、及洗漱用品(为了环保建议自备)。
2.登船时,每人限带一件行李(豪华商务舱、特等舱除外),重量不超过 30 千克,体积不超过 0.3 立方米,长度不超过 1.5 米(杆形物品 2 米)。
◆ 船上限量携带物品:
1、 气体打火机不超过 5 个,指甲油、去污剂、染发剂不超过 20 毫升,香水不超过 100 毫升,家用杀虫剂、空气清新剂不超过 300 毫升。
◆ 船上禁带携带物品:
1、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毒品、淫秽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品,各种臭味、腥味物品,灵柩、尸骨、骨灰及活动物等严禁上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