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康辉旅游网的国内旅游产品由中国康辉西安国际旅行社提供,旅行社充分借用西安康辉旅游网的网络预订平台,推出全方位的国内旅游旅行产品,所有产品的行程安排以及合同签订均由合作旅行社提供。
在预订开始前,请仔细阅读本须知,产品页面中的产品备注也做为协议的补充内容。当您开始预订度假产品时,已表明您仔细阅读并接受协议的所有条款。
国内度假产品:度假目的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和台湾三地以外的其它地区。
自助游度假产品:该类产品包含前往度假目的地的往返机票、火车票、目的地住宿酒店、旅行用车及其它可选配的接送机、门票等项目的部分或全部。
预订提前期与付款期:为保证度假产品预订,所有国内度假产品请提前3天以上预订并付清已订产品所有款项。您在3天内提交的预订请求,西安康辉会尽力满足您的需要,但对操作结果不做任何承诺,如有必要,您还必须提供西安康辉认可的经济担保,方开始相应预订操作。
第二条.产品内容与价格度假产品内容主要包含:酒店、飞机票、火车票、旅行用车、目的地接待服务及其他服务。以上服务内容在产品中又被分为已固定包含项目、您必选项目和推荐选择项目三类。具体产品的最终包含内容以确认的订单约定内容为准。
您在进行度假产品选配时,应在提供的备选项目范围内进行,对于您超出该范围的合理需求,我们将尽力为您落实,但对落实的结果不做任何承诺。
西安康辉旅游网上关于度假产品的行程推荐仅为友情提示,不能作为约定条款。
西安康辉保留在不事先知会的情况下更改其网站上已公布的度假产品价格的权利。您预订的度假产品价格,以确认订单上约定的金额为准。
确认订单上约定的价格,不包含您的个人消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您应自行投保的其它保险费用等。
第三条.订单生效与解除只有您及时付清确认的应付费用,或及时提供认可的经济担保后,确认的订单方会生效。如您未按要求及时付清相关费用,而此时产品的价格、内容或标准等发生变化,我们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订单生效后,如您在出发前通知取消所做预订,我们会帮您立即取消。但您必须承担处理该订单已经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订房损失费、国内机票及其它车船交通费用等。
机票一经开出如退票或签转,您将根据航空公司的规定,承担相应的退票或更改损失。
车船票一经开出如退票,您须承担相应的退票或更改损失。
酒店预订在入住前取消,如在产品中注明酒店有特别规定的,您将承担相应的酒店预订损失。
如您取消预订或行程有变化,请尽早通知,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四条.您主动更改已生效订单订单生效后,您若需要更改该订单内的任何项目,请务必在度假活动开始前通知您的更改需求。我们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但您必须全额承担因变更带来的损失及可能增加的费用。
第五条.因供应商原因取消订单在您按要求付清度假费用或订金后,如因供应商原因,致使您的度假不能成行或内容发生改变的,我们将立即通知您,无条件退返您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或在经您同意后,调整产品中的行程内容或接待标准,退还差额费用
在您按要求付清所有度假费用后,在出发前10日前,并必须经西安康辉同意,您可以将您预订的度假产品使用权 转让或赠送给具有参加本次度假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第三人必须具备本次度假活动所必须的签证或签注。变更后如有费用增加须由您自行承担,同时您还须承担因 更改生效订单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关于旅行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是对因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赔偿,对于游 客,在实际发生意外时,“责任险”保障的主要是旅行社对游客出游期间依法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而这种责任由法院或相关仲裁机构裁决。这意味着意外发 生后,旅行社是不包揽一切的,它只承担自己的责任。由于游客自身原因或其他方原因出险由游客自行负责,旅行社只提供道义上的协助。为了获得更为全面的保 障,我们强烈建议游客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险种。
第八条. 解决争议适用法律法规约定
在您的预订生效后,如果在本须知或订单约定内容履行过程中,您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您只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本须知未尽的其他事项,在西安康辉确认给您的订单中另行约定。
以上信息由全资质国际及国内旅行社提供,西安康辉旅游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西安康辉旅游网的海外旅游产品由具备全资质的国际旅行社提供,国际旅行社充分借用西安康辉旅游网的网络预订平台,推出全方位的海内外旅游旅行产品,所有产品的行程安排以及合同签订均由全资质国际旅行社提供。
在预订开始前,请仔细阅读本须知,产品页面中的产品备注也作为协议的补充内容。当您开始预订度假产品时,已表明您仔细阅读并接受协议的所有条款。
海外度假产品:度假目的地为世界各地及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
自助游度假产品:该类产品包含前往度假目的地的往返机票、目的地住宿酒店及其它可选配的接送机、门票等项目的部分或全部。
预订提前期与付款期:为保证度假产品预订,海外度假产品请提前10天(香港及东南亚地区提前5天)预订并付清已订产品所有款项。个别产品预订提前期的时限会有特殊要求,详情会在该产品备注中另行约定。
第二条.产品内容与价格度假产品内容主要包含酒店、飞机票、邮轮票、火车票、目的地接待服务及其他服务等。以上服务内容在产品中又被分为已固定包含项目、您必选项目和推荐选择项目三类。具体产品的最终包含内容以确认的订单约定内容为准。
您在进行度假产品选配时,应在提供的备选项目范围内进行,对于您超出该范围的合理需求,我们将尽力为您落实,但对落实的结果不做任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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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保留在不事先知会的情况下更改其网站上已公布的度假产品价格的权利。您预订的度假产品价格,以确认订单上约定的金额为准。
确认订单上的价格,不包含办理护照或港澳通行证费、签证或港澳签注费、行李物品的保管及超重费、个人消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您应自行投保的其它保险费用。
第三条.订单生效与主动解除
只有您及时付清确认的应付费用,或及时提供认可的经济担保后,确认的订单方会生效。如您未按要求及时付清相关费用,而此时产品的价格、内容或标准等发生变化,我们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订单生效后,如您在出发前通知取消所做预订,我们会帮您立即取消。但您必须承担处理该订单已经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订房损失费、签证费、国际国内机票及其它车船交通费用等。
1.团队机票一经开出不得退票或签转,否则客人将承担全额损失(自助游产品中的特价机票也是团队机票)。如非团队机票,您将根据航空公司的规定,承担相应退票或更改损失。
2.海外及港澳酒店预订在入住前一周内取消,圣诞、新年、春节、黄金周等节假日及会展期间在入住前两周内取消,将根据酒店规定,在您所支付的费用中扣除一晚房费作为酒店赔偿。
3.签证如在送签后取消,您将承担全部签证费用。
如果您已经支付度假产品的全部费用,则在扣除以上实际损失后退回您所支付的费用。如果您在支付订金后取消本次行程,订金将不予退回。如您要取消预订或行程有变化时,请尽早通知,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四条.您主动更改已生效订单订单生效后,您若需要更改该订单内的任何项目,请务必在度假活动开始前通知您的更改需求。我们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但您必须全额承担因变更带来的损失及可能增加的费用。
第五条.因供应商原因变更或取消订单在您按要求付清度假费用或订金后,如因供应商原因,致使您的度假不能成行或内容发生改变的,我们将立即通知您,无条件退返您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或在经您同意后,调整产品中的行程内容或接待标准,退还差额费用。如调整后的产品价格高于原来价格,您须补足多出的差额。
第六条.度假产品使用权变更在您按要求付清所有度假费用后,在出发前10日前,并必须经康辉同意,您可以将您预订的度假产品使用权转让或赠送给具有参加本次度假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第三人必须具备本次度假活动所必须的签证或签注。变更后如有费用增加须由您自行承担,同时您还须承担因更改生效订单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关于旅行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是对因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赔偿,对于游客,在实际发生意外时,“责任险”保障的主要是旅行社对游客出游期间依法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而这种责任由法院或相关仲裁机构裁决。这意味着意外发生后,旅行社是不包揽一切的,它只承担自己的责任。由于游客自身原因或其他方原因出险由游客自行负责,旅行社只提供道义上的协助。为了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我们强烈建议游客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险种。
第八条.解决争议适用法律法规约定在您的预订生效后,如果在本须知或订单约定内容履行过程中,您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您只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本须知未尽的其他事项,在康辉确认给您的订单中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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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零售平台上的赴台旅游产品由具备相关赴台资质的合作商家直接提供,康辉零售平台仅提供网络预订平台。合作商家充分借用康辉零售平台,推出全方位的赴台旅游产品,所有赴台旅游产品的行程安排以及合同签订等服务均由该商家提供。
在预订开始前,请仔细阅读本须知,产品页面中的产品备注也作为协议的补充内容。当您开始预订该产品时,表明您已仔细阅读并接受协议中的所有条款。
商家(康辉合作商家):与康辉零售平台合作的旅行社。
康辉零售平台:由西安康辉旅游网提供系统平台技术,合作旅行社自行进行产品上线及售卖服务的第三方服务平台。
赴台旅游产品:旅游目的地为中国台湾的旅游产品。
赴台自助游产品:该类产品包含前往台湾的往返机票、台湾当地住宿及其它可选配的接送机、门票等项目的部分或全部。
第二条.产品内容与价格赴台游产品内容主要包含酒店、飞机票、邮轮票、火车票、目的地接待服务及其他服务等。以上服务内容在产品中又被分为已固定包含项目、您必选项目和推荐选择项目三类。具体产品的最终包含内容以确认的订单约定内容为准。
您在进行赴台游产品选配时,应在提供的备选项目范围内进行,对于您超出该范围的合理需求,商家将尽力为您落实,但对落实的结果不做任何承诺。
关于赴台游产品的网上行程推荐仅为友情提示,不能作为约定条款,以具体行程单为准。
康辉零售平台及其合作商家保留在不事先知会的情况下更改其网站上已公布的产品价格的权利。您预订的产品价格,以确认订单上约定的金额为准。
非特别标明,确认订单上的价格,不包含办理护照或入台证或签注费、行李物品的保管及超重费、个人消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您应自行投保的其它保险费用。
第三条.订单生效与主动解除
只有您及时付清确认的应付费用,或及时提供认可的经济担保后,确认的订单方会生效。如您未按要求及时付清相关费用,而此时产品的价格、内容或标准等发生变化,康辉零售平台及其合作商家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订单生效后,如您在出发前需要取消所做预订,请您及时联系直接提供您产品及服务的康辉合作商家进行取消,该商家会帮您立即取消。但您必须承担处理该订单已经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订房损失费、签证费、国际国内机票及其它车船交通费用等。
如果您已经支付赴台游产品的全部费用,则在扣除以上实际损失后退回您所支付的费用。如果您在支付订金后取消本次行程,订金将不予退回。如您确认取消预订或行程有变化时,请尽早告知,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四条.您主动更改已生效订单订单生效后,您若需要更改该订单内的任何项目,请务必在赴台前通知商家进行更改需求。商家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但您必须全额承担因变更带来的损失及可能增加的费用。
第五条.因商家原因变更或取消订单在您按要求付清相应费用或订金后,如因商家原因,致使您的度假不能成行或内容发生改变的,商家会第一时间通知您,并无条件退返您已支付的所有费用。或在经您同意后,调整产品中的行程内容或接待标准,退还差额费用。如调整后的产品价格高于原来价格,您须补足多出的相应差额。
第六条.关于旅行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是对因商家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赔偿,对于游客,在实际发生意外时,“责任险”保障的主要是商家对游客出游期间依法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而这种责任由法院或相关仲裁机构裁决。这意味着意外发生后,旅行社是不包揽一切的,它只承担自己的责任。由于游客自身原因或其他方原因出险由游客自行负责,商家只提供道义上的协助。为了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建议游客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险种。
第七条.解决争议适用法律法规约定在您的预订生效后,如果在本须知或订单约定内容履行过程中,您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您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本须知未尽的其他事项,在商家确认给您的订单中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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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行李托运(不要将贵重物品进行托运),换取登机牌,飞机起飞前45分钟停止办理以上乘机手续
2、前往通关柜台排队通关
3、接受边防检查,在边防柜台前,请出示护照、登机牌
4、接受安全检查(请将液体及危险物品等事先办理托运)
5、前往登机牌上所写的登机口
6、候机,登机
出境携带钱币金额一般规定:海关规定每人最多可以携带人民币20000元或折合5000美金的等值外币,超出部分需要向海关书面申报,请尽量不要超过规定,超出部分可能会面临征税、罚款或没收。
海关申报物品的一般规定:若携带单价超过5000元的摄像机、长镜头相机等贵重物品出关请在托运行李前向海关申报。
旅客携带液态物品规定: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 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液态物品包括1、饮品,例如矿泉水、饮料、汤及糖浆;
2、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及化妆品;
3、喷雾及压缩容器,例如剃须泡沫及香体喷雾;
4、膏状物品,例如牙膏;
5、隐形眼镜药水;
6、凝胶,例如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
7、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
以下物品可以随身携带:(超过100毫升,必须接受X光检查)1、药物:只限旅程所需要数量,如糖尿病药物包等旅客必需的液态药品(需凭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
2、婴儿食品:只限旅程所需要数量,如婴儿奶粉/牛奶 /母乳(需有婴儿随行)
3、非液态化妆品:如固体止汗剂、唇膏、粉末状粉底
入境一般规定:若在境外购买大件电器商品,携带入境时海关会依法收税。其他禁止入境、限制入境、及需征税的物品规定请向海关部门了解。
详细入境物品种类及限量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
附1:出境11大出发机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http://www.bcia.com.cn/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http://www.shanghaiairport.com/index_pd.jsp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http://www.shanghaiairport.com/index_hq.jsp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http://www.njiairport.com/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http://www.hzairport.com/
无锡硕放国际机场:http://www.wuxiairport.com/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http://www.tbia.cn/cn/index.do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http://www.cdairport.com/
武汉天河国际机场:http://www.whairport.com/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http://www.szairport.com/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http://www.baiyunairport.com/
香港国际机场:http://www.hongkongairport.com/gb/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http://www.cqa.cn/u/jichang/
附2:中国民航总局、中国海关总署相关规章 以下规定来自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http://www.caac.gov.cn/ 以下规定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规定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议最晚在航班起飞前2时达到候机楼,航班起飞前30分钟将停止办理乘机手续。
1、托运行李、换登机牌:到国内航班信息显示屏或前往问询台查询您的航班所对应的办票柜台号及其它信息,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机手续,托运行李并领取登机牌;
2、安全检查:准备好登机牌、有效身份证件,并交给安全检察员查验。为了飞行安全,旅客必须从安全门通过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必须经X光机检查。
3、候机及登机:经过安检后根据登机牌指示的登机口到相应的候机区休息候机。通常情况下,航班起飞前约30分钟开始登机,请您留意航班信息屏或注意广播提示。登机时需要出示登机牌,请提前做好准备。
随身携带行李须知: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行李,持公务舱和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一件行李。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超过5公斤。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免费托运行李额: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旅客对逾重行李应付逾重行李费,国内航班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关于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规定:1、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2、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3、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过站或中转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4、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物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液态物品包括所有液体、浆状、膏状、凝胶及喷雾类物品。例如矿泉水、饮料、汤、八宝粥、辣椒酱;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及化妆品;香体喷雾、剃须泡沫;牙膏、隐形眼镜药水、发胶、沐浴乳等。有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携带。
禁止携带登机或托运物品清单: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以下物品: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2、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管制刀具;
4、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5、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6、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7、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8、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禁止随身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以下物品,但可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包括:
1、菜刀、水果刀、大剪刀、剃刀等生活用刀;
2、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
3、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
4、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棍等体育用品;
5、以及斧、凿、锤、锥、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锐器、钝器;
6、超出可以随身携带的种类或总量限制的液态物品。
首次申请护照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军人在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关于在外地上学、工作是否可就近在学校、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可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办理方法,咨询电话详见第九项。
一. 准备材料凡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办因私护照必须由单位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上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具体人员范围如下: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含离退休人员);
(4)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5)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注:申请出入境证件时,如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将填写好的贴好照片的申请表格和所需材料递交到受理窗口,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四. 缴费快递上门:若想选择快递上门,须在办理护照当天凭《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到出入境管理处内的邮政速递柜台办理手续并缴纳快递费。快递范围以当地出入境管理处的规定为准。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以当地出入境管理处规定为准。
有护照加注、换发、补发需求的居民,请根据户籍所在地选择相应链接(请使用IE浏览器登录以下网址,其他浏览器可能无法正常显示),了解办理护照加注、换发、补发所需的材料、流程、办理地点、受理时间、费用等。如您的户籍不在以下范围内,请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咨询。因办理手续可能较为繁琐,请务必尽早前往公安局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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